各学院(部门)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主动响应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持续推进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工作部署,加快创建宁波市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综合试验区,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服务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。宁波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启动2021年宁波市职业教育“一带一路”专项课题申报工作,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题范围
选题要求结合本区域、本校实际并针对职业教育服务“一带一路”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,突出以实践为导向,提出具体、明确、可行的研究课题,制定好研究方案,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。(选题指南见附件)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课题申报人应是课题主持人,并能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;
2.一个课题申报人(负责人)只能为一人,一个人同一时期只能申报一项同级课题;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壹年;
3.已列入市级及其以上立项的研究内容相近课题,不再立报;
4.无详细研究方案的、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恕不受理。
三、结题要求
课题结题成果形式:论文+研究报告。论文要求在正规公开刊物上发表后即可申请结题(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或执笔人),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;研究报告字数在1万以上。届时课题发布单位将组织专家,对符合结题条件的成果进行评审,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四、申报指标
我校申报数不超过3项
五、申报程序
1.填写《宁波市职业教育“一带一路”专项课题申报评审表》(一式三份),由本学院(部门)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。
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,过期不予受理。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稿材料,发送至叶朱枫宁师邮箱;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科研处叶朱枫处。
联系电话:87231626 15067463663
附件1 2021年宁波市职业教育“一带一路”专项课题研究指南.docx
附件2 课题申报评审表.doc
附件3 立项申报汇总表.xlsx